为深入贯彻落实阿勒泰地区《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阿行署发〔2011〕87号 ),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扶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2014年,阿勒泰地区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550万元,按照阿勒泰地区财政局、经信委《关于印发<阿勒泰地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阿地财企[2013]83号)要求,重点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新型、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的小型微型企业;农副产品深加工等其他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类的建设项目;支持各县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培训、创业、信息服务、政策宣传、管理咨询等各类服务活动的中小企业服务建设项目。
根据各县市中小微企业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推荐,地区经信委在组织地区专家对各县市申报项目评审的基础上,会同地区财政局认真研究,最终确定对35家企业给予专项资金的支持,目前,已将项目资金全部拨付给项目建设单位。并要求各县市督促项目执行单位按照项目建设内容规范使用资金,切实做好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跟踪问效和绩效评估机制,综合评价资金使用的经济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