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切实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确保民政对象安全温暖过节及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平稳运行。地区民政局安排部署各级民政部门开展“春节”期间各项工作。一是深入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各县(市)民政部门足额发放城乡低保对象、特困对象、孤儿、困难残疾人等各类保障资金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开展好对低保边缘、因病致贫等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采取有力措施救助生活困难的优抚安置对象。密切关注春节期间物价波动情况,做好应对预案,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加大对重点空巢独居老人、困难残疾人以及孤残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救助帮扶和安全保护力度,加强家庭监护的指导、监督和干预,深化社区关爱服务,做好冬春救助工作。切实为困难群众兜好底,让困难群众过好节。二是深入开展“寒冬送暖”活动。精心组织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认真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的走访慰问工作,不断增强优抚对象的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开展城乡困难群众适度普惠型节日慰问工作,安排好困难群众节日补助。扎实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确保流浪乞讨人员不挨饿、不受冻。三是强化福利机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加强安全管理和风险排查,确保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运行。重点加强节日期间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落实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重点空巢独居老人的关爱照料服务。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确保不出现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