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 性质 |
责任 类别 |
具体要求 |
完成时限 |
主动 推动 落实 |
维护 党的 核心 |
1.贯彻落实地委、行署各项决策决议。 |
全年 |
2.协助行署党组书记落实主体责任任务,及时分析研究、报告职责范围内的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
全年 |
3.参与行署党组关于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重大事项决策。 |
全年 |
4.向行署党组提交述廉报告,不定期向行署党组书记报告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
全年 |
认真 履职 尽责 |
5.对电气化阿勒泰、地区国资监管、石油、电力等系统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指导相关部门或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同考核,年内开展督导检查不少于3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 |
至少1次 |
6.听取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督促按时向地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
至少1次 |
7.结合分管工作,负责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抓好能源发展,督促清洁供暖项目建设。 |
全年 |
支持 案件 查办 |
支持 纪委 办案 |
8.及时发现并主动向纪检监察组织揭露分管部门、分管领域范围内的违纪违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
全年 |
重视 教育 管理 |
抓好 纪律 教育 |
9.带头加强和接受纪律教育,年内组织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开展党纪党规和廉洁从政教育,讲一堂廉政党课。 |
全年 |
落实 谈话 制度 |
10.年内与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内的班子成员及相关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要及时提醒告诫,督促整改。 |
至少1次 |
遵守 廉洁 自律 |
遵守 纪律 规定 |
11.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当好表率。 |
全年 |
带头 改进 作风 |
12.严格遵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条规定、地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相关规定精神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规范自身行为,自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认真落实述职述廉等规定,争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推动者、践行者和示范者。 |
全年 |
13.重视家风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家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
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