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维护清真食品市场秩序,近日,由地县民宗部门及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四个县(吉木乃县、哈巴河县、布尔津县、福海县)重点区域、重点场所清真食品商户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16家超市,4家农贸市场,8家酒店、40家餐饮、6个生产企业,联合检查组详细查看清真食品经营户的资质,向清真经营业主了解经营状况以及食品原材料采购、运输、仓储、加工情况,查看进货单据;向经营者讲解清真食品管理相关规定,就清真食品管理等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
检查中,对发现的部分超市存在清真食品与非清真食品混放现象,要求其整改;对发现有清真玉米粉、清真红茶、清真香皂当场下架并禁止销售;对不符合清真食品经营条件的4家餐馆进行了现场取缔;对存在问题的商户进行了责令整改等。
通过此次检查,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无证经营、擅自使用“清真”招牌明显减少,有效杜绝了非法转让、出借“清真标牌”等违法行为。检查组表示,今后将不断加大对清真食品的监管力度,更进一步规范清真食品市场秩序,坚决依法打击假冒清真食品行为,坚决遏制清真“泛化”、“假清真”和标注“阿拉力(HALAL )”标识等问题,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下一步,地区民宗委还将继续督查各县(市)清真食品检查整顿工作开展情况,净化市场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全地区清真食品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更好的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地区民宗委 热依汗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