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日至4日,地区人大工委与地区人防办、地区住建局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地区各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过程中,工作组采取集中座谈、实地检查、问卷查询等方式,对各县政府安排部署人防工作、住建局履行人防工作职能、人防工作经费、警报器管理及维护、 “9·18”防空警报试鸣及疏散演练、人防宣传、疏散地域建设、重点经济目标防护及人防知识知晓率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
在座谈过程中,各县政府、住建、财政、发改、教育、国土、公安、人武、交通、电信、供水、电力及学校等部门全程参加座谈会,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了贯彻落实人防法律法规情况,各职能部门就贯彻人防法律法规互相交流了经验做法,工作组现场反馈了综合检查情况;人防办主任韩德生同志从地区人防建设现状、人防的地位和作用、任务及职能等方面进行简要说明,对各县开展人防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地区人大工委副主任谭卫平同志要求各县政府特别是各级领导要提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的认识,不断提升人防意识;要明确人防工作职能,实行专人分管、专人负责;要不断加大人防宣传力度,深入强化各族群众人防意识;要结合当前维稳工作,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开展好人防工作;要结合各县实际,统筹协调,科学部署,做好人防工程建设规划。
通过此次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各级各部门共抓人防、同建人防的思想认识,推动了人防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为地区人防事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