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地区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3803套,其中;公共租赁房2388套(地方政府直接组织建设462套、组织部1272套,教育系统259套,卫生系统277套,牧场公租房88套,农场公租房3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1415套。结转工程5113套。
一、进展情况
截止9月中旬,6县1市已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房3388套,开工率89.09%。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1041套,开工率73.57%;公共租赁房开工2347套,开工率98.28%,结转项目开工率100%。
其中:公租房项目中组织部门开工1272套,开工率100%;卫生系统开工277套,开工率100%;教育系统开工211套,开工率81.47%;住建部门开工469套,开工率101.52%;农业部门开工30套,开工率100%,畜牧部门牧场公租房开工88套,开工率100%。
二、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问题
(一)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各县(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实物安置项目开工情况较好,开工率均达100%。货币补偿任务完成情况较差,仅完成399套,占48.96%。
(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福海县教育部门48套周转房项目尚未开工,其他县(市)各类公租房项目开工均率达到100%。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加大抓开工、抓建成工作力度。各县(市)要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速度,力保各类保障房开工率尽快达到100%,确保按时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二)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补偿工作力度。各县(市)要加大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按照自由支配补偿款、政府收购商品房安置和政府搭桥居民购买商品房安置三种方式,合理确定货币补偿方式和户数,确保完成棚户区改造货币补偿任务。
(三)各县(市)要建立健全公租房分配管理制度,加快公租房分配入住。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市)和部门,要严格目标责任管理,认真查找分析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地区将对工程建设明显滞后,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进度、工程质量安全存在重大隐患、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不规范且社会反映强烈的县(市)、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