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计划完成保障性住房3935套,截至目前已开工2619套,开工率66.56%,落实资金7.32亿元(其中落实农发行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5.4亿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建设基金7600万元,自治区补助2574万元,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9075万元)。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项优惠政策,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制,行署与各县(市)签订目标责任状,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确保责任到人。积极倡导棚户区货币安置,签订征收协议904套,协议签订率77.26%。将去库存工作与保障性安居工程紧密结合,鼓励符合条件的居民通过自有选购商品房的方式改善住房条件。全地区商品房库存量2847套,截止目前已消化库存671套。
在安居富民工程建设方面,计划新建安居房4370户,围绕低收入群体建房、整村推进、传统村落保护、新型建材使用、农牧民增收等重点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截止目前已开工建设3009户,开工率68.8%;开工户数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982户,占当年任务1772户的55.41%。资金到位17275万元。6月24日,行署召开了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进会,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行再部署再安排,并提出“一抢两保”(抢工期,保质量、保安全)的工作要求,为推进工程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建设任务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