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开展根据新环办发[2017]227号文件开展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监测工作。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和《关于做好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的要求,近日,阿勒泰地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积极的采集和分析阿勒泰地区范围内的重点污染源及各县市新增重点污染源,包括污水处理厂(氧化塘)、垃圾场、危险废物处置场、集中排河(湖)口、农田排河口等水质。
此次监测任务重、时间紧, 全体监测人员不怕困难、加班加点、严守规范标准,为阿勒泰地区各类污染物污染物排放状况,为核算各类污染源污染物产排量和污染源普查提供基础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