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司法鉴定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司法鉴定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日,自治区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鉴定项目基本目录和收费基准价格》,对司法鉴定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作出新的明确规定并限定了“最高价”。新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对个别疑难、复杂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司法鉴定案件,明确了认定标准和收费上浮标准,即司法鉴定机构可在与委托人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按照基准价标准最高上浮不超过20%以内收取;对其中列明的199项司法鉴定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在不超过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协商确定,这意味着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强化了对司法鉴定收费活动的监督管理,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减免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司法鉴定委托人和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新收费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目前,阿勒泰地区已按照新收费办法和标准执行,保障司法鉴定机构公平竞争,提升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维护良好的司法鉴定行业秩序。
供稿人:地区发改委,曹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