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为契机,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搞好部门联动积极开展巡查检查,着力提高基层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水平,做好隐患点监测预警,最大程度避免突发地质灾害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一是继续加强群防群测体系建设。做好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工作。按照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根据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指挥系统,明确各部门职责,做好有关准备工作,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尽最大努力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在地质灾害多发区继续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遥步健全群专结合的预报预警系统,将各隐患点的监测工作落实到责任人。
二是落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加强各部门合作,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共同对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做好重大工程、交通沿线、旅游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对潜在的灾害隐患做出预测、预警和预报。进一步完善以灾害点预测、避让转移、人员避险和应急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本地重点隐患区进行及早防治,对发现的灾害危险点登记建卡,并对其危险性做出初步判断,提出防范措施。加大汛期巡查力度,把防范工作做到灾情发生之前。依靠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力量,特别是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的作用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及时捕捉地质灾害的特征信息,为地质灾害的避让、治理、预报提供依据。
三是完善各项制度,增强应急反应能力。进一步完善冰雪融化期和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两卡”发放制度、灾情应急调查制度,并认真抓好督促落实。在汛期前组织有关人员对主要居民点、交通沿线、中小学校、旅游景区、重要矿山等所在地进行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对已经发生的地质灾害或群众提供的灾害信息,迅速组织力量到现场调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逐级上报灾情,发布地质灾害应急状态。
四是周密部暑,加大投入,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加强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完成各县(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为推进基层工作提供依据。加强与气象部门合作,抓好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库建设,提高预警预报工作能力和水平。继续加强和巩固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地质灾害“五到位”工作,将防灾重心前移,加大对基层国土资源部门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夯实地质灾害应急基础。加大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督导检查工作力度,通过拉网式的排查工作,做好临灾紧急避让,妥善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继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普及,积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全力提高群测群防实效,不断提高地县(市)防灾预案的应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