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是自治区党委确定的重点民生工程,近年来,国家大力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通过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补助、专项基金、金融机构贷款、提取公积金增值收益等途径不断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城镇住房保障覆盖率,解决和改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截止目前,2016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7.32亿元,其中,落实农发行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5.4亿元,专项建设基金0.76亿元,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补助1.16亿元。全部拨付到项目所在县市,用于3935套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427户租赁补贴发放。
按照国家政策,2016年度新疆延续实施公租房项目1年,2017年起公租房项目停建。在2015年底自治区提前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情况下,今年自治区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提前全额拨付补助资金,按照住建厅确定的年度建设计划,综合考虑各县市财政困难系数、上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财政收入等情况,核拨财政补助资金,目前下达的专项补助资金1.16亿元,户均补助达近3万元。
2016年阿勒泰地区将完成城镇保障性住房3935套,其中;公共租赁房2325套(地方政府直接组织建设520套、组织部1327套,教育系统123套,卫生系统105套,牧场公租房25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1610套。项目已全部落实到县市、乡镇和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