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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地区棚户区改造工作3月上旬进展情况通报

信息来源: 阿勒泰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2017-03-28 18:41 

2017126日,地区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明确,棚户区改造工作实行周询问、半月通报制,地区住建局按照会议要求,制定了棚户区改造工作周报表,印发各县(市)住建局执行。现将36日第二次周询问情况通报如下:

一、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

2017年阿勒泰地区棚户区改造计划7750户(货币化安置7506户、占96.85%),预计投资35亿元。截止到36日,入户调查4259户、占54.95%;达成初步征收意向1704户,占21.99%

入户调查情况:阿勒泰市647户、布尔津县606户、哈巴河县400户、吉木乃县650户、福海县867户、富蕴县689户、青河县400户。

达成初步征收意向情况:阿勒泰市92户、布尔津县50户、哈巴河县140户、吉木乃县180户、福海县508户、富蕴县610户、青河县124户。

二、各县(市)棚改工作推进情况

(一)动员情况。截止目前,各县市通过各种方式对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动员部署。31市县市已召开了县四套班子成员参加的动员大会,公开安排部署2017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做到公开、透明,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其他2个县正在筹备召开全县动员大会,预计近期将召开。

(二)方案修订情况。各县(市)均制定了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5个县(市)已经当地人民政府审议,印发执行,2个县已报当地人民政府,正在审议。各县(市)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修改完善,5个县(市)已经当地人民政府审议印发执行,2个县已提交政府审议。

(三)贷款对接情况。各县(市)多次与农发行进行沟通对接,基本确定农发行棚户区改造贷款事宜,均完成可研编制完成初稿,报农发行审批。1个县(市)正在办理承接贷款主体成立审批手续,1个县在办理担保事宜、1个县未落实资本金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贷款审批进度。解决好贷款资金问题是顺利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各县(市)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班子加快与农发行县(市)分支机构协调沟通,用足用活政策性金融贷款政策,解决好棚改贷款所需政府审批手续问题,明确棚改贷款承接主体、协调解决担保问题,争取3月份完成贷款审批,及早发放贷款,以保障按时足额发放征收补偿资金。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县(市)要加强征收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在入户调查的同时开展棚改宣传工作。地区将在39日举办全地区棚户区改造工作业务培训,邀请棚户区改造工作专家进行棚改征收政策和操作方法授课,提高棚改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同时各县市也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综合业务能力,促进棚改工作依法依规平稳有序推进,保护群众合法利益。同时各县(市)要加强法律咨询服务,及时消除各族群众疑惑。

(三)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各县市要落实周询问制度,每周五按时上报棚改工作周报表,地区每半月通报一次棚改工作进度,将采取县(市)互检、随机抽检工作片区等方式,每月检查棚改工作进度、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征收补偿发放、解决棚改工作问题方法方式等工作;对工作推进快、效率高、群众满意度高的片区,地区将组织召开现场观摩推进会,推广棚改先进工作经验。

(四)举办经验交流会。结合周询问、月督查情况,地区棚改办将适时组织各县市棚改办举办经验交流会,促进各县市相互交流、学习,互通棚改工作经验,促进全地区棚改工作稳步推进;同时根据棚改工作进度,将适时选取一个县(市)举办全地区棚改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棚户区改造先进经验,并邀请自治区住建厅领导、地区领导现场指导棚户区改造工作。

(五)确保棚改公开、公正、公平。棚改工作实行“阳光操作”,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发布棚户区改造公告,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按照“地区统一补偿科目、县(市)统一补偿标准”的要求,督促各县(市)尽快完善征收补偿标准,主动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确保县域内征收补偿标准一致,杜绝暗箱操作。积极鼓励各部门、各族群众参与棚户区改造,通过引导成立自改委等方式,引导棚户区居民主动参与棚改,支持棚改、宣传棚改,稳步高效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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