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区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要求,现将3月份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
2017年阿勒泰地区棚户区改造计划7750户(货币化安置7506户、占96.85%),预计投资35亿元。截止到目前,入户调查5886户、占75.95%;达成初步征收意向2002户,占25.83%。
入户调查情况:阿勒泰市1911户、布尔津县606户、哈巴河县500户、吉木乃县700户、福海县950户、富蕴县819户、青河县400户。
达成初步征收意向情况:阿勒泰市97户、布尔津县100户、哈巴河县140户、吉木乃县200户、福海县552户、富蕴县789户、青河县124户。
二、各县(市)棚改工作推进情况
(一)动员情况。截止目前,各县(市)通过各种方式对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均已召开县(市)四套班子成员参加的动员大会,公开安排部署2017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做到公开、透明,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方案修订情况。各县(市)均制定并公布了棚户区改造工作方案,对原有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完善,并向社会公布,征求各族群众意见建议。
(三)贷款对接情况。各县(市)与农发行保持紧密沟通,基本确定农发行棚户区改造贷款事宜,项目可研已经农发行初步审核,正在修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贷款审批进度。解决好贷款资金问题是顺利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各县(市)要加快贷款申报进度,与农发行保持紧密沟通,用足用活政策性金融贷款政策,解决好棚改贷款所需政府审批手续问题,明确棚改贷款承接主体、协调解决担保问题,争取4月份第一笔贷款发放到位。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县(市)要加强征收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在入户调查的同时开展棚改宣传工作。3月9日地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邀请专家举办棚户区改造业务培训班,培训人员220余人。各县(市)也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综合业务能力,促进棚改工作依法依规平稳有序推进,保护群众合法利益。同时各县(市)要加强法律咨询服务,及时消除各族群众疑惑。
(三)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落实周询问制度,每周五按时上报棚改工作周报表,地区每半月通报一次棚改工作进度,将采取县(市)互检、随机抽检工作片区等方式,每月检查棚改工作进度、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征收补偿发放、解决棚改工作问题方法方式等工作;对工作推进快、效率高、群众满意度高的片区,地区将组织召开现场观摩推进会,推广棚改先进工作经验。
(四)举办经验交流会。结合周询问、月督查情况,地区棚改办将适时组织各县市棚改办举办经验交流会,促进各县市相互交流、学习,互通棚改工作经验,促进全地区棚改工作稳步推进;同时根据棚改工作进度,将适时选取一个县(市)举办全地区棚改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棚户区改造先进经验,并邀请自治区住建厅领导、地区领导现场指导棚户区改造工作。
(五)确保棚改公开、公正、公平。棚改工作实行“阳光操作”,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发布棚户区改造公告,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按照“地区统一补偿科目、县(市)统一补偿标准”的要求,督促各县(市)尽快完善征收补偿标准,主动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确保县域内征收补偿标准一致,杜绝暗箱操作。积极鼓励各部门、各族群众参与棚户区改造,通过引导成立自改委等方式,引导棚户区居民主动参与棚改,支持棚改、宣传棚改,稳步高效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