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地委的要求,地区交通运输局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从源头上建立健全保护生态、保护环境的长效机制,通过四项举措切实做好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健全组织体系。为切实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地区交通运输局成立了以余明海同志为组长,以曹拥军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的地区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各县(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必须明确一名负责人分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配置与其任务相适应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人员,并把环境保护内容层层分解、层层落实。
二是完善制度保障。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贯穿于交通运输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管理的各阶段和各方面,工作涉及面广、部门多,针对职能部门之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不清晰等现实问题,地区交通运输局结合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文件,制定了《地区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要求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和责任追究,有效保证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合力。
三是开展自查整改,加强监督。地区交通运输局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要求交通运输系统单位、部门定期进行自查,建立环境保护问题清单销号制;对于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难点问题,要求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一揽子有效解决相关生态环境污染问题。
四是立查立改,以督促改。地区交通运输局党委要求各部门不折不扣地配合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对于督察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同时,加强对环境保护责任规定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要求今后在推进交通项目建设中,在落实好质量、安全的同时确保落实好环境保护工作,做到“四同步”,即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督、同考核,贯穿交通项目建设全过程。
地区交通运输局正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以有力的思路举措,持续推进绿色交通发展,全面提升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工作水平,坚持走一条路融于景,人行于绿的可持续发展生态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