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0日在地区人大工委2015年第一次会议上
地区财政局局长 买卫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行署委托,我向会议报告2014年地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地区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面对国内外经济形势下行的不利影响,地区各级财政部门在地委的正确领导和地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积极应对复杂的经济形势,按照“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八次全委(扩大)会议以及地委委员(扩大)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大力组织收入、保障重点支出、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管,确保财政预算的平稳运行,推动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总体来看,财政工作与财政改革发展有序推进,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全地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初地方财政收入预算为40116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66082万元、基金预算收入35084万元。实际完成情况为,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90066万元,完成预算的97.2%,同比增长12.6%,增收4349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30053万元,完成预算的90.2%,同比增长8.1%,增收24896万元;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0013万元,完成预算的171.1%,同比增长44.9%,增收18599万元。2014年受经济形势下行的影响,地区有关经济指标增速放缓,以及受上年同期基数较高、国家实施结构性减税、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未完成2014年地区人大第一次会议确定的财政收入任务。
2014年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1)主要矿产品价格低位运行造成增值税同比增幅较小。2014年增值税(25%部分)完成34713万元,完成预算的78.3%,同比增长8.4%,增收2697万元。增幅较小的主要原因:一是受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市场需求动力减弱等影响,地区主要矿产品价格低位运行以及油气价格波动、石化企业生产性劳务进项抵扣增多等因素影响,增值税同比减收1164万元。二是“营改增”政策带动增值税增收3861万元。
(2)固定资产投资不足,造成营业税减收。2014年营业税完成56065万元,完成预算的73.2%,同比下降21.9%,减收1576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受部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程资金不到位影响,投资减少44亿元,造成营业税同比减收10560万元。二是受“营改增”政策、上年同期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入库数额较大和一次性营业税减少等影响,造成营业税同比减收4200万元。
(3)企业利润空间压缩以及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影响,致使企业所得税大幅下降。2014年企业所得税(40%部分)完成22346万元,完成预算的70.1%,同比下降24%,减收7039万元。主要原因是矿产品价格低以及生产、用工成本增加等造成企业利润空间压缩,另外受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汇算清缴所得税同比下降较多的影响,企业所得税同比降幅较大。特别是我地区两大支柱矿产品价格下降。
(4)耕地占用税拉动财政整体增收。2014年耕地占用税完成72486万元,完成预算的77.1%,同比增长40.9%,增收21025万元。主要是县市加大对重大项目、两居工程等耕地占用税的征缴,另外县市积极清缴非金属矿的欠税,使一次性的耕地占用税收入成为拉动我地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收的主要税种。
(5)其他税种实现小幅增长。2014年其他税种完成59026万元,完成预算的90.9%,同比增长8.7%,增收4733万元。其中:资源税完成23653万元,完成预算的121.4%,同比增长45.6%,增收7405万元。主要是在10家矿山企业资源税税额等级提高政策带动下,以及县市对以前年度资源税加大清缴力度,带动资源税同比增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9028万元,完成预算的78.6%,同比下降3.9%,减收368万元,受主税增幅下降的影响,城市维护建设税同比减收。个人所得税完成7884万元,完成预算的52.2%,同比下降31.4%,减收3614万元。上年同期金宝企业股息分红一次性缴纳个人所得税1408万元,另外代开建筑业发票附征率由2%调整为1%,造成个人所得税同比减收。在房产交易活跃以及私家车购买量大幅增加的带动下,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契税共完成18459万元,共计增收1302万元,增收额占税收增收额的23%。
(6)财政收入中非税收入占比较高。2014年非税收入完成85419万元,完成预算的157.1%,同比增长29.1%,增收19244万元,增收额占公共财政收入增收额的77.3%。一是农业、水利、建设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增收560万元。二是教育费附加、排污费收入、水资源费等专项收入,增收216万元。三是捐赠等一次性收入增收21758万元,主要是哈巴河县吉勒布拉克水电站洪灾捐赠收入12970万元、富蕴县金宝公司支持富蕴县城市建设捐赠收入2500万元、其他零星捐赠收入6200万元。
(7)政府基金收入保持较高增长。2014年政府基金收入完成60013万元,同比增长44.9%,增收18599万元,增收的主要原因:一是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增收19468万元;二是2014年取消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同比减收1768万元;三是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同比增收922万元。
2、财政支出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
2014年初地方财政支出预算为876189万元,执行中争取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上级专项补助等增加支出预算371571万元,地方财政支出预算相应调整为1247760万元。
2014年全地区地方财政支出完成123018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6%,同比下降3.1%,减支3939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15694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8%,同比下降3.8%,减支45863万元;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323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7%,同比增长9.7%,增支6467万元。
财政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国家和自治区加大了对我地区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当年新增补助1.5亿元;二是地区本级及县市与上年相比,新增财力4.3亿元,增长12.5%,相应提高了基本保障水平。三是中央及自治区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同比减少9.7亿元,下降16.9%,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专项减少2.1亿元、教育专项减少0.4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专项减少0.1亿元、节能环保专项减少0.6亿元、城乡社区专项减少1.3亿元、资源勘探信息专项减少0.4亿元、住房保障专项减少3.5亿元、其他支出专项减少1.3亿元。综上所述,增减因素相抵,减支3.9亿元。
3、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4年全地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计为1183311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收入826866万元、当年收入33005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16420万元、调入资金797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4907万元、财政专户调入649万元、其他调入2385万元)。
2014年全地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156948万元,专项上解支出9952万元(主要为交通、人才、水利、农发行营业税专项上解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3776万元,收支相抵财政净结余为635万元。
(2)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4年全地区基金预算收入总计为81442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3560万元、当年收入60013万元、上年结余结转7869万元。2014年全地区基金预算支出73237万元,调出资金4907万元(根据自治区《关于自治区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新财预[2014]140号文件规定,将11项政府基金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基金结余为3298万元。
4、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和使用情况
2014年地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未完成预算任务。当年基金收入超收23556万元,主要用于安排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城市建设支出、棚户区改造支出等。
(二)地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财政收入执行情况
2014年初地方财政收入预算为1859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8410万元、基金预算收入181万元。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98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6.6%,同比增长3.5%,增收67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95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6.3%,同比增长3.6%,增收678万元;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52万元,完成预算的139.2%,与上年持平。本级增收主要是国库存款利息收入和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增加。
2、财政支出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
2014年初地方财政支出预算为87117万元,执行中通过争取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及专项补助资金增加支出预算42124万元,地方财政支出预算相应调整为129241万元。
2014年地区本级财政支出完成12132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9%,同比下降18.6%,减支2779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1691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1%,同比下降15%,减支20631万元,主要是上级专项补助同比减少2.1亿元(其中:教育专项减少4010万元、社会保障专项减少53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专项减少2355万元、节能环保专项减少2352万元、其他支出专项减少12603万元)。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40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7%,同比下降3.3%,减支716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补助同比减少1.1亿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专项减少1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专项减少120万元、城乡社区专项减少4623万元、农林水专项减少202万元、其他支出专项减少2049万元)。
3、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4年地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计为126245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收入92445万元、当年收入19573万元、上年结余结转773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万元、调入资金716万元、专项上解收入3781万元。
2014年地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16917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7192万元,收支相抵净结余为136万元。
(2)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4年地区本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为5140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932万元、当年收入252万元、上年结余2956万元。2014年地区本级基金预算支出4407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出资金77万元,收支相抵基金结余656万元。
(三)2014年主要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教育支出207605万元,同比增长2.6%,增支5204万元,其中:地区本级支出16205万元,同比下降13.8%,减支2593万元(其中: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减少169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专项减少37万元、民汉合校普通高中建设项目2200万元、国家助学金贷款专项减少152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国家和本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重点改革发展项目经费;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落实内地民族班扩招等等。其中:拨付学前双语教育经费保障补助5236万元、特岗教师绩效工资7404万元、义务教育免学费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14280万元、职业教育专项资金3150万元、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及公益性项目3033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14022万元,同比增长0.8%,增支107万元,其中:地区本级支出559万元,同比增长1.6%,增支9万元。地县两级财政加大对科技方面的投入力度,重点向农业科技倾斜,支持“科技兴阿”战略、“科普惠民计划”和科技成果转化,推进科技富民强县工作,带动农民致富,提高地区科技水平。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304万元,同比下降21.9%,减支5413万元,其中:地区本级支出3947万元,同比下降1.6%,减支62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各类公共文化活动、展览的举办和公益性文化场馆免费开放等。受上级专项减少的影响,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专项减少1625万元、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专项减少504万元、图书馆、博物馆免费开放专项减少1057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860万元,同比增长0.5%,增支510万元,其中:地区本级支出13331万元,同比增长0.2%,增支24万元。主要用于落实财政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小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持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积极缓解小城镇养老保险基金未来支付压力;落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对符合独生子女政策的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等;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救助对象给养费标准,落实特殊困难群体救助、退役安置、社会福利等专项经费;落实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保障公益性、开放性实训基地运行,实施应届毕业生、校企合作培训补贴,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在特定行业和涉农范围就业试点等。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1572万元,同比增长11.5%,增支7395万元,其中:地区本级支出9096万元,同比下降23.4%,减支2772万元(上年专项补助地级医院建设项目4800万元,而2014年只到位项目资金1900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大学生医疗保障补助、城乡医疗救助等资金。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地市级医院建设项目7280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医疗、城乡医疗救助等专项增加115万元。
6、农林水事务支出284546万元,同比增长9.1%,增支23726万元,其中:地区本级支出18549万元,同比下降2.8%,减支54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农村综合开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畜牧良种补贴以及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惠农补贴。其中:用于农业生产保险补贴8734万元、种植业技术推广3590万元、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7621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2999万元、草原生态奖补资金26400万元、现代畜牧业发展资金6181万元、病虫害防治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17925万元、农田水利枢纽、水利工程建设及水利项目前期资金78264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453万元、农村综合改革及村级一事一议奖补资金5711万元等。
7、住房保障支出60702万元,同比下降36.5%,减支34980万元,其中:地区本级支出463万元,同比下降58.2%,减支644万元(上年援疆资金用于维修公有住房建设资金500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144万元,本年无此专项)。减支原因主要是受上级专项减少影响,援疆资金减少4936万元、农村安居工程专项减少3361万元、棚户区改造5216万元、廉租房保障专项减少2652万元、两居工程建设专项减少18815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农村安居工程7497万元、棚户区改造3676万元、两居工程建设30542万元、农村危房改造9782万元等。
(四)县市财力调剂统筹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县市财力调剂统筹资金40700万元,全部安排用于地区重点项目和民生支出。主要支出情况:
1、农牧民持续增收专项1亿元;2、项目前期费5000万元;3、社会发展项目18050万元(其中:阿勒泰市南北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10000万元、北阿铁路拆迁项目7000万元、地区阿肯艺术中心建设600万元、旅游发展项目400万元);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项目550万元;5、乡镇、街道办事处、国有农牧场伙食补助600万元;6、援助吉木乃县社会事业发展项目4000万元;7、科技富民1000万元(其中:科技三项费150万元、重大科技专项资金441万元、哈医药开发研究70万元、其他科技项目339万元);8、价格调节基金500万元;9、担保基金1000万元。
(五)落实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各项要求,认真落实人大审查报告和决议,及时组织开展人大代表议案的办理工作。
1、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一是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细化部门预算,进一步压缩财政代编预算规模,严格控制预算执行中追加(减)预算事项。二是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部门范围和资金规模进一步扩大,并开展了绩效评价,并积极探索实施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三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进一步细化了预决算公开内容,地区本级及县市“三公”经费预算,按照相关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统一公开,公开的内容更加详实,以便于社会监督。
2、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一是科学编制财政预算。明确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社会保障“四本”预算的收支范围,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制。二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改革。推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提高国库资金收支运行效率。逐步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提高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三是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管理。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将政府采购招标控制价公开,坚决杜绝无预算和超预算编制采购。四是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完善财政应用支撑大平台建设,用机器和技术管人、管理资金。
3、厉行勤俭节约。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项规定精神,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围绕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订了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费、差旅费等管理办法,增强了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权威性,为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2014年我地区“三公经费”累计支出2.1亿元,较上年同期2.7亿元减少0.6亿元,下降24.8%。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数为1.8亿元,较上年同2.3亿元减少0.5亿元,下降22.6%。
二、2014年财政工作
(一)强化组织收入措施,完善工作机制。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地县财政部门坚持把组织收入、壮大财政实力作为首要职责,及时分析研判经济形势。严格按照法律、政策和制度规定,全力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加强征管,加强对重点税源的调查分析和监控,采取得力措施挖潜增收。认真做好综合治税常态化管理工作,采取逐个突破重点、难点的方式,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税工作力度,向政策要税收,针对我地区矿山企业资源等级普遍偏低的问题,争取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提高我地区11家矿山企业资源等级,成为今后我地区税收增收的来源之一,当年实现资源税增收4000余万元;针对2011年11月1日新修订的《资源税暂行条例》施行后,我地区仍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1994年确定的税率,每吨铁矿石少征资源税1.68元的问题,争取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严格执行新《资源税暂行条例》,预计可补征资源税4000余万元;针对吉勒布拉克水电站欠缴耕地占用税情况,由于吉勒布拉克水电站开工建设较早未签订合同,后期签订合同,我地区已将欠税情况列为税务稽查重大案件,具体情况已上报自治区,争取自治区的支持,预计可补征耕地占用税4890万元。进一步健全完善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模式,规范土地出让金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管理,加大资源资产类非税收入的征缴力度,确保应收尽收。
(二)财政保障能力提高,支持发展更重实效。充分发挥财政调节作用,综合运用贴息、奖励、补助等措施,支持调结构、促发展。地县财政落实项目前期费1.7亿元,加大项目建设支持力度,认真做好涵盖社会事业发展、财源培植、民生等各层面的项目前期和储备工作。争取各类基本建设资金23亿元,支持地区重点项目建设。落实各类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资金1.6亿元,支持环境和生态建设。落实扶贫、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资金11.5亿元。争取企业技术改造、中小企业发展等各类企业发展专项资金4928万元,力促地区中小企业发展。落实吉林省、黑龙江省援助资金2.93亿元。地区本级筹集4.6亿元,重点支持了农牧民持续增收、阿勒泰市城市建设、北阿铁路建设、吉木乃社会事业发展等民生项目建设。
(三)全面覆盖抓改革。继续做好部门预算执行、结余资金消化、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工作的衔接,提高预算执行约束力。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增加公务支出透明度。完善车辆政府采购定点维修、保险制度,扩大参与享受自治区政府公务用车协议采购、定点维修、轮胎协议采购区域联动成果覆盖面。推广财政票据“智能卡”管理新模式,并将乡镇政府非税收入全面纳入非税系统管理范围。
(四)全力推进改革创新,不断增强发展动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面达到100%, 55个乡镇的420个乡镇级预算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地区本级和阿勒泰市试编了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除涉密部门外,地区本级财政拨款的部门预决算公开面达100%,县市50%以上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公开了本部门预决算。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扩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覆盖面,落实一事一议项目资金9495万元;筹集资金1500万元,积极开展自治区级及地区级美丽乡村试点工作;争取资金4212万元,有力地推进了国有农牧场改革工作。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地区本级将消防工程、电力工程、环境污染源监控服务等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监管;简化政府采购程序、资金支付流程,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积极推进自治区规范化财政所建设,现已命名20个,占乡镇财政所总数的36%。财政应用支撑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地县市预算单位全部上线运行,实现了财政数据的统一管理、共享应用。
(五)建立风险防控机制,提升依法理财水平。地县市重点加强了制度建设、工作流程、基础性管理等方面的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检查面均在50%以上,有的达到了100%。认真开展家电下乡补贴资金检查工作,通过检查发现家电下乡产品经销商存在骗补现象,并及时予以了处理。积极开展重点行业联动检查,对9户有代表性的医药生产、流通企业和医院、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深入开展2014年会计信息质量和专项资金检查工作,有针对性地选择38户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进行检查,查处违规资金6455.8万元。加强财政专户管理,保留财政专户66个,撤销、合并财政专户336个,撤户率达到82%,堵塞了财政专户资金安全管理漏洞。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全年处置资产账面价值3.5亿元。规范援疆资金管理,明确提出资金监管的具体要求。加大财政评审力度,共评审各类项目688个,送审造价18.8亿元,审定造价15.65亿元,审减造价3.15亿元,审减率达16.74%。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地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级人大监督指导、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地县财税部门辛勤工作、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源结构还不够合理,财政收入增长乏力,收入组织难度增大;刚性支出压力增大,收支矛盾更加突出;深化改革任务繁重,财政监督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认真研究,完善工作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2015年地区财政预算草案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地区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以及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七次、八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财政工作会议和地委扩大会议精神,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总基调,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保护生态、放大优势、突出民生、形成特色、创先争优”二十字工作方针,着力促进转方式调结构,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肃财经纪律,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基本原则:一是收入预算编制根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考虑政策调整因素,分税种、分项目做好收入预计,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合理安排收入预算。二是支出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按照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向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等领域倾斜。三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同时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有效盘活存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推进预算公开透明。细化预算编制,优化基本支出定额,明确“三公经费”编报口径,全面推进预算信息公开。
依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根据地委委员(扩大)会议精神,2015年地区财政收支预算建议安排如下:
(一)全地区财政收支预算安排
1、财政收入预算安排
2015年全地区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建议安排391348万元,同比增长0.3%,增收128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56430万元,同比增长8%,增收26377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目标是根据地区经济发展实际,本着积极客观的原则。同时考虑,经济下行压力大,我地区主要矿产品价格仍然处于低位运行;国家实施结构性减税;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确立的);基金预算收入34918万元,同比下降41.8%,减收25095万元(主要为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减收及11项基金收入调至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所致)。分征管部门安排情况:
国税部门51542万元,同比增长13.2%,增收6206万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13.4%。地税部门244883万元,同比增长21.2%,增收42833万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62.6%。财政部门94923万元,同比下降33.5%,减收47757万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24.2%。财政部门组织收入同比减收的主要原因:一是受国家取消部分收费政策影响,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减收明显。二是2014年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一次性收入以及清欠历年收入较多,造成今年同比减收明显。三是受上年一次性捐赠收入较大等影响,收入同比减收。
2、财政支出预算安排
2015年全地区地方财政支出预算建议安排899654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安排增长1.2%,增支1116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61438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安排增长1.9%,增支15898万元;基金预算支出38216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安排下降11%,减支4737万元。
2015年是财政收入极为困难的一年,收入增长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突出,支出压力大。一是机构改革、工资津补贴改革、公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职业年金等支出政策;二是根据绩效考评结果,财政需安排2014年职工绩效工资奖励金;三是着力提高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等等。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
3、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安排
(1)公共财政收支预算
2015年全地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计为861438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收入486281万元,一是返还性收入 8380万元,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7261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1119万元;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78274万元,其中:体制补助收入28338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05366万元、革命老区及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24665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34289万元、结算补助收入1947万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900万元、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623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3206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1323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15463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18917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53811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84226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00万元;三是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9627万元。当年收入35643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14411万元、调入资金4316万元(其中: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万元、基金转列公共预算调入资金2316万元)。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44103万元、上解支出9596万元、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支出7739万元,收支平衡。
(2)基金收支预算
2015年全地区基金预算收入总计为38216万元,其中:当年收入34918万元、上年结余结转3298万元。基金预算支出35900万元、调出资金2316万元,收支平衡。
4、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2015年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10户地级企业预计实现利润330万元。按12%的上缴比例计算,预计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9.53万元。计划全部调入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收支平衡。
5、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根据险种缴费费率、社会平均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参保面等因素,2015年全地区社会保险基金汇编收入预算232935万元,其中:职工养老保险基金7094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4132万元;职工医疗保险基金9420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952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4792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6787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17389万元;居民医疗保险基金15163万元。
2015年全地区社会保险基金汇编支出预算212018万元,其中:职工养老保险基金7266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8990万元;职工医疗保险基金8211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950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3891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3883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17069万元;居民医疗保险基金1389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20917万元。
(二)地区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安排
1、财政收支预算安排
2015年地区本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建议安排17643万元,同比下降2.9%,减收55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7625万元,同比下降9.9%,减收1948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罚没收入以及资产出租、处置等预计减收3270万元,门票收入预计增收1322万元);基金预算收入18万元,同比下降92.8%,减收234万元(主要原因:根据自治区《关于自治区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新财预[2014]140号文件规定,将11项政府基金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
2015年地区本级地方财政支出预算建议安排85582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安排下降1.8%,减支153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4908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相比增长1%,增加865万元,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资金减少;基金预算支出674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相比下降78.5%,减少2463万元(一是2014年年初预算部分基金专项结转较大;二是11项政府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
2、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安排
(1)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安排
2015年地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计为84908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收入57955万元,一是返还性收入1582万元,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1405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177万元;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1881万元,其中:体制补助收入12883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22038万元、革命老区及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2129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9万元、结算补助收入383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466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2773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矿产品加工企业税收返还资金)1200万元;三是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9627万元。当年收入17625万元、上年结余结转732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4598万元、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支出310万元,收支平衡。
(2)基金预算收支平衡安排
2015年地区本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为674万元,其中:当年收入18万元、上年结余结转656万元。基金预算支出674万元,收支平衡。
(三)2015年地区民生建设统筹资金预算安排
为保障地区重点民生工程的实施,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并保证县(市)正常运转和合理支出,需对县(市)财力资金进行统筹。具体方法:一是县(市)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调剂5%;二是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调剂5%后人均财力高于县市平均水平的县市,再调剂可用财力的8%。三是以上两项调剂后对可用财力用于区域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支出比重高于25%以上的县市,再调剂可用财力的10%。
2015年地区民生建设资金统筹安排43050万元,其中:阿勒泰市3393万元、布尔津县1580万元、哈巴河县9343万元、吉木乃县500万元、福海县1493万元、富蕴县25484万元、青河县1257万元。预算安排全部用于保障地区重点民生项目的实施,其中:
1、促农增收及农村民生建设1亿元;2、项目前期费3000万元;3、社会事业发展项目21200万元(阿勒泰市城市建设15000万元、北阿铁路项目5000万元、旅游发展项目400万元、宣传思想文化项目200万元);4、信息化建设815万元;5、重点项目融资贷款本息2035万元;6、担保基金1000万元;7、价格调节基金500万元;8、维护稳定专项1100万元;9、援助吉木乃县社会事业发展项目4000万元。
四、2015年财政工作措施
(一)以落实新预算法为主线,完善组织收入工作。一是加强税收管理。不断研究综合治税长效机制,发挥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大力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综合治税格局。二是规范非税收入管理。进一步加大各类资源资产类非税收入的征缴、监管力度,不得拖延滞后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坐收坐支、挤占挪用。加强对政府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的征缴管理,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库。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产资金。认真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精神,以十项要求为重点抓好存量资金盘活工作,并建立健全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对当年及以前年度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以及结转时间超过一年的政府性基金,凡年底前不能执行的,全部收回财政总预算,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四是做好政策、资金争取工作。继续坚持重点问题重点突破的原则,组织专人专班研究资源税改革政策、体制算账办法、执政成本问题等,通过政策层面增加收入。
(二)着力支持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政府职能转变,理清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边界,清晰界定公共财政的支出责任,树立“托底”、“补短板”思想,托牢民生保障底线、补长区域发展短板,将公共财政的职能回归到“保基本、兜底线”的职能上来,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一是保障重点项目和重大支出。严格按照“保基本、保重点、保民生、保稳定、压一般”的原则编制今年的支出预算。优先保障基础教育、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维护稳定等方面支出。按照“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的原则,完善民生保障机制,不断提高民生支出比重,切实保障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支出。压减投向竞争性领域的资金,逐步减少生产性、经营性支出,对产业的扶持尽量通过税收手段调节,不再设立专项资金,切实增强政策的普惠性、公平性。二是严控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和地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落实“约法三章”要求。严格执行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等制度办法,节俭支出,压缩行政运行成本。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安排支出。三是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以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为突破口,以强化控制、突出绩效、公开透明为主线,改革预算编制。转变按年定事、零敲碎打的传统预算模式,依托中期财政规划,相应从范围、程序、标准、方法四个方面对预算编审体系进行改革,推动政府治理模式和决策方式的完善。
(三)以发挥调控职能为重点,大力支持地区经济发展。转变观念,创新理财措施,强化财政调控职能,改进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力促地区经济健康发展。减少对市场主体的直接补贴,财政部门一般不直接向企业分配和拨付资金、不直接向企业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工作重心转移到营造发展环境、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上来。通过财税杠杆的撬动,激发企业的内生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善于借助市场机制和市场力量来弥补财政资金不足、提高公共产品供给效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学校、医院、养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积极探索通过市场化的项目发现机制、竞争性的资金分配机制、股权化的财政投资机制、杠杆化的调控引导机制,带动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加大农田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护补助资金投入,支持开展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建设,积极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规范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开展农村公共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工作。支持农牧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推进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建设。加大财政对城镇化建设的支持力度,探索推进公用设施维护管理试点示范工作。
(四)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为轴线,着力深化财税改革。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有机结合,进一步推进依法理财和民主理财。维护预算的刚性和法定性,经人大批准的预算,必须严格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硬化预算约束,预算未安排事项一律不得支出。一是科学编制财政预算。明确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社会保障“四本”预算的收支范围,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制。二是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实行“链条式”公开,将财政部门掌握的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和执行信息,按照“事权管理部门—专项资金名称—预算安排规模—项目承担单位—资金分配数额”链条,将每项支出的预决算情况向社会公开。三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改革。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严禁违规采取以拨代支方式,将财政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严禁违规将财政资金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严格控制新增财政专户数量,未经财政部门核准一律不得新开立财政专户。全面清理历年财政暂付款,严禁财政暂付款长期挂账。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建立健全以存促贷、奖贷挂钩的竞争性存款机制。推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提高国库资金收支运行效率。逐步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提高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四是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管理。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将政府采购招标控制价公开,坚决杜绝无预算和超预算编制采购。五是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完善财政应用支撑大平台建设,用机器和技术管人、管理资金。
(五)以严肃财经纪律为抓手,完善财政风险防控机制。一是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加快构建财政大监督格局,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检查整顿财政秩序、严肃财经纪律的作用,完善和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机制,推行财政内部分类监管模式,围绕财税政策制度规定,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加大检查成果转化力度,增强警示和威慑作用,全面提升财政监督能力和成效。严格遵守财税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行政决策权和财政管理权,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加强乡镇财政管理。要以探索建立健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机制为目标,建立和完善乡镇财政预算管理、预算执行、预算监督工作规则,深入推进乡镇财政信息一体化管理,提高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效,落实好各项涉农惠民政策,夯实乡镇财政工作基础,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三是政府性债务管理不断规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政府性债务需分类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同时按上级要求,地县政府举债只能在省政府下达的限额内确定本级新增债务规模,而此项工作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因此,2015年地县级新增债务暂时无法确定,待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我地区新增债务限额后,再编制政府债务预算报地区人大工委批准。与此同时,我地区积极加强政府性债务长效机制,已初步制定地区《关于加强阿勒泰地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细则》,初步构建了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平台,并采取了加强融资平台监管、将土地储备债务纳入政府性债务规模统一管理和消化存量债务等一系列规范债务管理措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15年是全面深化财政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们将在地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地区人大工委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对财政工作的各项决议,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抢抓机遇,攻坚克难,全力以赴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促进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